首页  部门概况  师德师风  人才引进  政策法规  下载专区  成绩查询  联系我们 

师德师风

师德师风
当前位置: 首页 > 师德师风 > 正文

教育部师德建设“红七条”

发布时间:2021-09-03  点击率:

高教教师师德“红七条”

一、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三、不得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四、不得有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不得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六、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七、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上一条:山东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师德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历城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60号    邮编:250100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500号  邮编:250357
版权所有: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Copyright rs.sdmu.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