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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7年山东省高校十大师德标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9  点击率: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坚持和践行“四个相统一”,更好地担负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根据省委高校工委有关通知要求,现将做好2017年山东高校十大师德标兵推荐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在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和教育改革等方面成绩优异,做出突出贡献的德才兼备的优秀教师。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教育事业,认真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具有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从教风范、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努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书育人业绩突出。

3.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无私奉献、关爱学生,在师生中威信高。

4.在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等方面成绩突出,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三、评选

学校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1名候选人参加2017年山东省高校十大师德标兵评选。

四、有关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评选活动,每学院最多推荐1名本学院人选。

2.请于7月4日下午4:00前将《山东高校十大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报至科研办公楼370室,并将材料电子版发至办公平台祝瑞邮箱。

附件:山东高校十大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 人事处 教务处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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